社會

阿伯騎車上國道! 警方攔下開罰單引導離開

【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/南投報導】今(13)日下午1時16分許,國道警察第七大隊獲報國道3號南下229公里路肩有一輛機車誤闖行駛,立即通知緩撞車、巡邏車前往處理,下午1時30分於南投服務區發現該車,騎士稱自南投服務區中寮便道進入南投服務區,至國道主線發現誤闖後即折返,警方依規定掣單後將機車排除下中寮便道。

國道警察第七大隊呼籲:用路人行駛高速公路時,應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,切勿誤闖高速公路,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3條第4項規定,行人、機車或自行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,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。

相關文章